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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要求親子鑑定、質疑婚齡和出櫃 同志繼親收養頻受挫

2020-03-02

遭要求親子鑑定、質疑婚齡和出櫃 同志繼親收養頻受挫

台灣同性婚姻去年5月24日起合法,同志婚後依法可聲請收養另方親生子女,但有人遭法院要求做親子鑑定,或因「婚齡太短」遭駁回聲請。同志團體、兒福團體都說,法院作法有歧視同志之嫌,就算原因是依法,也過於僵化,呼籲法院更了解同志生養孩子狀況,平等對待。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說,目前通過收養聲請的同志約15對,但其中有位生母在聲請過程中,遭司法事務官要求做親子DNA鑑定,理由是她是去東南亞做人工生殖,難確認親子關係。當時這對同志深感不被尊重,但因希望收養成功,也只能忍氣吞聲。

黎璿萍說,親子鑑定花費數萬元,同志的兩歲小孩得挨一大針也哭叫不已,頻問為何要打針,過程中大家都受創。她說,法院面對異性戀這類狀況,孩子都是婚生推定,不會要求做鑑定;對同志卻提出如此要求,儘管稱是因專法規定被收養者須是「另方親生」,已有歧視之嫌。

黎璿萍表示,上述同志伴侶最後還有通過收養,但有同志竟遭法院以「婚齡過短」駁回收養。這對同志在一起十餘年,去年一方經人工生殖生子,另方婚後想收養卻遭拒,讓她們氣呼「難道法院不知同志結婚5月才合法」,已提抗告。

同家會董事蘇珊說,還有同志因沒向原生家庭出櫃,就遭駁回收養,也提抗告。她說,法院裁定雖並非出自惡意,可能是怕同志和原生家庭疏遠、支持體系不夠完整,但收養孩子的異性戀難道就都跟原生家庭很緊密?同家會呼籲,司法事務官應更了解同志婚姻生育方式與社會狀況,而非檢視同志家庭生育權。

長期協助收養關係評估的兒福聯盟執行長白麗芳表示,她在法官學院為負責收養案的司法事務官上課時,曾談過同志親子鑑定正當性與否。當時有司法事務官認為這是因專法規定,但她指出,異性戀也會去國外找代理孕母做人工生殖,由於國外會登記是該孕母的孩子,父親也得辦繼親收養,其實也無法確認精子是否出自該父,但法院就不會另做親子鑑定。

「法院對同志、異性戀應一視同仁,否則就是不平等。」白麗芳說,同樣是繼親收養,同志伴侶因許多是早就一起計畫生小孩,理論上與孩子情感更好,比起異性戀多是再婚時收養對方小孩、有時沒真正相處來得佳,法院對同志卻要求較多,親子鑑定就是一例。

至於法院用「婚齡過短」駁回同志收養,白麗芳感嘆,法院把考量異性戀關係者,直接套在同志狀況,未考量兩者不同,實在太僵化。她也表示,不應以出櫃與否來理解支持系統完整,而是該看整體支持系統怎麼建立,比如另方原生家庭關係等。只是司法事務官裁定收養時,社工評估報告只是重要參酌,不見得會一致,兒盟對此也只能繼續提供司法事務官建議。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