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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無法同婚國家可來台結婚了 蘇貞昌請辭前拍板「這區域除外」

2023-01-27

獨/無法同婚國家可來台結婚了 蘇貞昌請辭前拍板「這區域除外」

獨/無法同婚國家可來台結婚了 蘇貞昌請辭前拍板「這區域除外」

 聯合報/ 記者鍾維軒/台北即時報導

同性婚姻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請辭前拍板跨國同性婚姻,並發函給各縣市辦理。聯合報系資料照

內政部今日同意開放跨國同性婚姻,並發函台北市政府督導戶政事務所辦理。台灣開放同婚後,除伴侶國家也承認同婚,否則在台無法登記;而根據內政部今函文內容,除了中國外,其他外國人與港澳居民在台灣皆允許登記結婚。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說,是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日拍板定案的。

 

台灣於2019年5月17日於立法院三讀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的同性婚姻,成為亞洲第一個、世界第27個實行同性婚姻的國家。不過跨國婚姻的訴訟卻屢見不鮮,由於台灣同婚只承認也通過同婚的國家,所以不少跨國同志伴侶無法登記結婚。

 

管碧玲向本報記者透露,蘇貞昌今天拍板,自今日起,無論對方國家有沒有允許同志婚姻,都可以在台灣登記結婚,港澳地區居民,也跟外國人一樣,但中國大陸因涉及登記程序、面談機制等,所以不在這次函釋中。

 

【中央社台北19日電】

 

內政部今天發函將跨國同性婚姻範圍擴大,無法同婚國家與包含港、澳等人士皆可來台同婚。政院官員晚間指出,行政院長蘇貞昌認為目前多項法律訴訟結果均承認跨國同婚合法,政府必須面對此事,拍板透過函釋解套。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自民國108年5月24日施行,保障相同性別2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不過,跨國同婚部分,因被認定須符合涉外民事適用法第46條規定婚姻成立的實質要件,也就是若該外國人的本國法未承認同性婚姻,不具備其本國法的成立要件,其與台灣民眾所締結的婚姻,即不被承認,導致近年來興訟不斷。

政院官員說,近年來有多項法律訴訟結果均承認跨國婚姻合法,蘇貞昌認為不得不面對,後經與司法院商量,由政院發布函釋解套,但在把關機制上排除中國(港澳除外)並且同異性婚姻都需面談。

內政部今天已發函給戶政司,要求轉知並督導所屬的戶政事務所辦理。

內政部函文指出,應可認「不得否定使相同性別2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已成為台灣公共秩序之一部分。

而為避免個案認定不一,出現不合理差別待遇,函文指出,未來除了兩岸同性伴侶,其餘跨國伴侶均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8條規定,准予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民進黨立委范雲也在臉書表示,今天收到內政部給戶政司的函釋,非常感謝蘇貞昌及政務委員羅秉成,讓同志伴侶引頸期盼的跨國同婚,終於在台灣得以實現。

范雲說,未來不管台灣人的外籍伴侶來自哪一個國家或是港澳,即使那個國家不承認同志婚姻,這對同志伴侶都可以在台灣合法結婚,合法成家,這是台灣展現人權價值,體現性別平等的又一大步。

新聞來源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92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