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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教育20年:從非男即女的二元標準鬆綁,性別平等應該立基於「尊重」

2022-05-07

性平教育20年:從非男即女的二元標準鬆綁,性別平等應該立基於「尊重」

2000年4月20日,是葉永鋕在高樹國中意外身亡的日子,然而這二十二年來,台灣人對他的名字及故事不算陌生。意外發生真相的探討之餘,引起社會更大關注的卻是性別平等議題。葉永鋕生理男性而心理特質女性化(母親說法)的呈現,時常引來同學之間的性別霸凌,也因為他生前的遭遇,讓校園原本的「兩性平等」教育,更廣泛地走向「性別平等」的方向,2004年正式修訂《性別平等教育法》,意味性別認定概念已從非男即女的二元標準鬆綁,也讓社會及校園更正視性別平等教育的重要性。

性別認定若從非男即女的概念鬆綁,有人會疑惑該如何定義性別差異?從現行社會價值觀可略分為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無性戀等;若又從生理與心理之別來看,可能會是生理男而心理女(暫稱生男心女,以此類推)、生男心男、生女心男、生女心女。然而這樣僅只於在自我認同的部分,在伴侶選擇上可能又有不同設定條件,舉例生理女而心理男卻可能是雙性戀但偏好擇偶生理女;若又再從性行為的角色定位來看,可能雙性戀生理女扮演男性主動方的角色等,好多不同設定。

性別認定的二元解放,不能否認社會上仍有不少人會激烈駁斥社會風氣亂成一團,台灣教育愈來愈糟糕,以後不曉得該怎麼教小孩等等。其實要怎麼認定性別歸屬倒還不是特別重要,因為個人的自我認定本來就不需要得到他人的認可,社會發展過程的性別屬性愈多元,即便連我自己永遠都無法明確釐清這些差異何在,但是你我還是能做到一件事──尊重。得不到你的認同,並不代表這社會和世界會因你的認知而走向崩毀,自我無法理解或不能認同的事物,不代表能自我合理化主張並以此干預他人選擇,我想這才是性別平等的意義。

當初因為葉永鋕事件而催生的《性別平等教育法》,近二十年走過至今,在我們的校園教育及氛圍上又有什麼改變及提升?整體相對來說,社會及校園對於多元性別學生的接納程度已寬鬆許多,老師及學生之間也多數能正視多元性別學生,相較於葉永鋕當時所處的環境,現行校園算是相對友善許多。加上社會多元文化的並存、影視歌曲素材運用,以及近幾年來婚姻平權運動的推展,確實讓更多人認識並尊重多元性別者的存在,故而性別平等教育整體而言仍是有其正面意義。

話雖如此,但在校園仍會看到一些值得探討的現象,當然這是相對少數的特例。例如班級在分組上課時,男同學會以開玩笑口吻來呼喚女同學坐在他大腿上(女同學白眼視之);或者課堂藉由教具安妮在操作CPR(心肺復甦術)時,男同學以性暗示動作來起鬨玩鬧;甚至課堂上男同學在聊天玩鬧時,會大方分享性交易消費過程,也不在意班上有女同學在場(女同學看似不在意);甚至用言語對多元性別同學開性器官玩笑(同學之間相處無不佳)。這些我們看似難以理解的類似事件,卻是許多學校仍然存有的現象。

青少年玩鬧之餘而白目過頭,還是對其性別事件及議題會好奇關注,這些都是我們可以想像的,但之所以認為性別平等應要立基於「尊重」,是在於事前存有更多尊重他人的同理心,或許便不會如些輕易開出這些玩笑。但是開玩笑的程度大小也沒有所謂的絕對,可能會因為不同對象的情境設定而有相對之別,就像有些接受度很大的學生,你和他開了很大的性別玩笑,他可能也不會在意,甚至會配合你而一起玩鬧;反之,有些較為敏感型的學生,你和他開了程度相對小的性別玩笑,他可能會非常在意。所以立基於尊重原則,事前就能有更多的同理心,當事人內心自然清楚哪些言行不適合在此刻出現。

同上所述,與其說要談性別平等教育,簡言之即是透過性別議題來談人際相處上的尊重,凡事不會僅以自我設限的角度出發,不只性別歸屬與認同要相互尊重,在其他人際相處情境上亦要相互尊重,故而當我們對他人多元性別選擇有所不解時,不必刻意逼迫自己要去下定義,我們只要尊重就好。

想起近期國文課本有收錄「馬拉拉.尤沙夫賽」(Malala Yousafzai)的故事,她在巴基斯坦積極爭取女權和女性教育權,而在塔利班組織認為女子不得上學的基本教義下,馬拉拉此舉亦成為塔利班的眼中釘,甚至在她十五歲時被塔利班給點名槍殺,幸運的是馬拉拉最後被搶救成功,也因為這個經歷而讓馬拉拉更熱衷推動女權及女性教育權,也獲頒諾貝爾和平獎並受邀至聯合國發表演說。

談到馬拉拉這篇課文時,我時常請同學反思一個問題,難道像馬拉拉這樣的女孩,不得受教育是天生原罪?因為這是現今台灣社會難以想像的情況,但是回到一剛開始的立基點,如果當時塔利班組織能不帶成見地尊重每一個人,或許就不存在誰該或不該的問題,也不需要馬拉拉站出來大聲呼疾,如同我們亦不需要帶著成見看待其他多元性別者。除此之外,現今國文課本選文在漸少選用文言素材的方向下,白話選文亦能兼顧性別平等及其他多元議題,亦是台灣在語文教育上值得肯定之處。

然而性別平等教育走來至今近二十年,雖然對於多元性別者的認定及選擇上,整體社會與校園的包容度是不斷擴大,但卻不代表台灣整體性別平等落實是普遍的。簡言之,雖然台灣社會對多元性別者予以尊重,但在傳統男女相處價值觀上,平等意識提升的速度是相對緩慢的,意即真正的性別平等所應要訴求的對象,不僅在於擴大對多元性別者的接納外,對於傳統男女相處價值觀的意識平等,也是我們所要兼顧的部分。

校園中看到不少男女同學談戀愛的互動,隨意舉例幾個時常見到的情境,例如男生想要幫女生買早餐,或許女生沒有需要與否,但是當男生看到別人這麼做是愛與體貼的表現,男生就跟著這麼做,也怕自己沒有做到會被說是不夠體貼或不夠愛對方;或是出門玩樂花費就是習慣讓男生出錢,男生不主動出錢會被說是不大方,當男生看到身邊有人這麼做時,好似自己不跟進就怕會被說話,如同不送禮物給女生就是不夠愛他;換個角度,女生可能也想要幫忙男生分攤費用,但害怕傷及男生自尊心或讓他沒面子,於是被迫配合一直讓男生居於主導;或是女生很多時候也想要「主動」有些表示時,卻總是被男生慣性思維塑造成需要「被」呵護的角色。

上述的校園案例,正是傳統男女價值觀在性別平等議題上,相對較少探討的部分,然而這些東西有一套標準答案嗎?或者應該怎麼做才對嗎?其實也沒有,因為每一對男女伴侶相處的條件與情境不同,彼此只要立基於「尊重」的態度上,兩人自然可以協調出適合又自在的相處模式。僅止於當事人雙方,而非看到他人情侶如何相處,無形中也認為自己應該要像他人一樣才對,畢竟主流價值觀不能代表整體多元社會。但也因為多元性別者是近幾十年產生的新群體,故而這套傳統男女既定思維的束縛,多元性別者相較於傳統男女伴侶而言是不太有的。

傳統男女相處上,沒有一定要怎麼做才正確時,試想在現今社會的顛覆情境:男女結婚並非是誰嫁誰娶的概念?男生並非有房有車才是值得交往結婚的好對象?女生並非勤儉賢慧才是好人妻的設定?結婚並非只有男生求婚而女生只能處於被動方?女生並非主動示愛就代表自我太廉價?男生並非是一家之柱?女生並非不能強勢?上述好多情境舉例,我想這些情境並沒有理所當然應該如何才對,也不是傳統價值觀如何形塑就得讓我們跟進,每一對男女伴侶相處只要立基於尊重,相處生活模式都應該是平等,這亦是性別平等需要關注的部分。

但是礙於先天生理限制與心理特質,我們不能否認傳統女性角色在社會上,多數仍是處於相對弱勢的一方,即便現代社會在傳統男女價值觀已相較以往進步許多,但是傳統女性仍確實是較需要被關懷的。有鑑於此,故而在許多女性意識提倡或保護的論述產生時,很多時候雖然社會予以尊重,但也要避免主張過度而無心陷入極端與狹隘,例如無限上綱到最後卻被人詬病的「女權自助餐」,這亦是在追求性別平等價值所需要深思的地方。

不論在校園或社會,伴侶雙方或社會大眾若能保有更多的「尊重」態度,我想任何性別認定伴侶的相處便不會被既定思維給限制,同時也不會強制指導別人應該要怎麼相處,人際之間的相處距離與默契則會更和睦,如此才是真正的性別平等。

新聞來源:關鍵評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