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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己不是罪:法國兩院壓倒性通過禁止「性傾向扭轉治療」,最重可處3年刑期

2021-12-15

做自己不是罪:法國兩院壓倒性通過禁止「性傾向扭轉治療」,最重可處3年刑期

(中央社)繼國民議會後,法國參議院本月8日也以305票支持、28票反對,壓倒性一讀通過立法草案,禁止用於企圖讓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族群(LGBT)轉為異性戀的「性傾向扭轉治療」。

反對票皆為右翼共和黨投下,兩院議員需討論出雙方同意版本

禁止性傾向扭轉治療草案由執政黨「共和前進!」 (LREM)議員沃森博客(Laurence Vanceunebrock)提出,獲得政府支持,希望以刑罰懲戒所謂的「治療師」,或能「治療」同性戀的宗教人士。議員在草案中稱這樣的行為「野蠻」、「過時」、「暴行」。

性別平權、多元與機會平等部長莫雷諾(Élisabeth Moreno)在議場中發言表示,「做自己不是罪。不,同性戀與跨認同不是病,且不能治療。不,沒有什麼需要治療的,因為我們無法選擇性傾向」。她譴責這樣的偽治療,「無可容忍地傷害人類尊嚴」。

投下28票反對票的皆為右翼共和黨(LR)。10月初國民議會則是115票支持、0票反對一致通過。

其中議員厄斯塔許-布里尼歐(Jacqueline Eustache-Brinio)提出了十多處法條修正皆遭拒絕,包括刪除「性別認同」(identité de genre)一詞,認為該詞定義不良。

對此莫雷諾則認為,一旦修改就會讓法案無法適用於特別遭受性向扭轉治療的跨性別者,「性別認同就是我們打從心底對自己的認同,不多也不少」。

根據新法,試圖強制他人成為異性戀或接受特定性別認同的治療師或宗教人士將觸犯法律,面臨2年刑期與3萬歐元罰款,若情況嚴重,例如對方為未成年人,則最高可面臨3年牢獄和4萬5000歐元罰款。

除觸犯新法外,此種舉動也可能同時面臨故意施暴、非法濫用藥物、騷擾或歧視等罪名。莫雷諾認為,更清楚界定罪行,便更能保護受害者。

現在7位參議員與7名國民議會議員須在兩院聯合委員會(Commission mixte paritaire)中討論出一份雙方同意的版本。若兩方意見不合,則國民議會享有最後議決權。

沃森博客2019年在國會委員會中報告時曾指出,近日接獲上百件案例,且報案頻率增加,其中包括催眠、荷爾蒙療法、電擊,以及驅魔等各種不同宗教療法,甚至有被強迫與異性結婚的案例出現。

歐洲議會2019年決議籲成員國立法禁止,台灣於2018年禁止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報導指出,這些宗教療法在法國以天主教團體「勇氣」(Courage)或是福音派新教運動「生命洪流」最廣為人知。《神即是愛》一書的兩位作者Jean-Loup Adénor和Timothée de Rauglaudre,即針對上述兩個團體做了長期的調查。

Adénor受訪時表示,法國在1990年之前並沒有所謂的「前同志」團體、也不存在特定的團體聲稱其可以「治療同性戀」,「但是在1995年,『生命洪流』成立了,而如今這團體在法國境內有15個分部。」

Adénor表示,接著在2014-2015年,「勇氣」這團體出現了,伴隨著反對同性婚姻的示威活動而壯大。

性傾向扭轉治療倖存者組成的聯盟「沒什麼好治療」(Rien A Guérir)、同性平權協會「LGBT+ 的角落」(Le coin des LGBT+)等民間組織也紛紛在社群媒體分享這項好消息。

其他已明文禁止的歐洲國家有馬爾他與德國,以及數個西班牙省分。2019年,歐洲議會通過決議文,呼籲歐盟成員國立法禁止這種做法。

《歐洲新聞台》(Euronews)報導,英國政府也因為遲遲未表態禁止性傾向扭轉治療而受到批評,尤其是英國媒體對跨性別者來說,是非常極端的敵意環境。

台灣則在2018年由衛福部以函釋方式,確定禁止性傾向扭轉治療,任何試圖的療程都屬於違法。時任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的石崇良表示,若因性別認同疑慮產生心理障礙,民眾可以求助心理師、精神科醫師,不過醫師或任何人都不得提供「性傾向扭轉治療」,不然輕則罰鍰,最嚴重的可能會面臨三年以下刑期。

新聞來源:關鍵評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