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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婚專法通過兩週年,兩岸同性伴侶憑什麼處境特別不公?

2021-05-18

台灣同婚專法通過兩週年,兩岸同性伴侶憑什麼處境特別不公?

筆者為同性戀者,就讀國立政治大學,有個中國在台留學七年的女朋友,也因此親眼見識到許多台灣社會上對中生的不公,諸如健保、工作等問題。但其中最讓我不解的還是中、台的同性婚姻權益。

台灣在前(2019)年5月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以下簡稱同婚專法),是亞洲同性婚姻合法的領頭羊。又於今(2021)年1月司法院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以下簡稱《涉民法》)修法草案,允許台灣人未來得以和其來自世界各國的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包括香港、澳門,卻唯獨中國被排除在外。

台灣明明相較於其他保守國家在多元性別意識上民眾的認知已經算是開放,但究竟是什麼原因限縮了中、台同性伴侶共結連理的權利,又有什麼理由政府遲遲不肯著手制定相關法律?中、台同性伴侶在這樣的時代態樣與諸多制度規範下,又會面臨怎樣的挑戰?雖然中國教育部於2020年禁止中生來台,兩岸學生親密關係想必將銳減。但同樣具雙重矛盾身份的中國人還是存在,與這些中國人相戀的台灣人亦存在,他們得持續面對這些不具合理性的不公,憑什麼?

台灣同性婚姻簡史與現況

始自1986年,經歷同志教父祁家威等人三十多年的不斷爭取、上訴,最後申請釋憲後,司法院終於在2017年公布了《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初步保障了同性伴侶的婚姻自由權和平等權,也促成了兩年後同性專法的制定。

然而此專法只允許台灣人和同樣同婚合法的其他26個國家結婚,許多跨國婚姻並沒有在受益範圍內。因此,經過多方努力,終於在2021年1月,司法院通過了《涉民法》修法草案,未來台灣人得以和他國的同性伴侶結婚,唯獨中國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在此次修法範圍內。

中、台同婚合法,有可能嗎?

雖然因《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無法類推使用《涉民法》,此修案的效力不及中國人,但其實兩岸同婚早在《涉民法》之前就有法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2條規定,婚姻成立要件和方式都是依照「行為地法」,因此理論上只要兩人可以順利在台灣登記結婚,他們的婚姻就能成立。但實際上卻因中、台婚姻登記的行政流程配套還沒研擬完善,所以兩岸同婚依舊不可行。

依現行兩岸異性婚姻機制,台灣人必須先到中國民政局和配偶領舉結婚證,並到公證處紀行公證,拿到的《結婚公證書》會寄給大陸海基會再轉寄到台灣海基會,過程繁雜約需耗時一整個月。之後台灣人會到海基會領取公證書,再到當地移民署為配偶辦理入台證。

除此之外中國配偶還需在戶籍地另外辦理通行證與開具無犯罪證明,全數辦妥後,最後在機場經過面談後方能入境,並終於能在台灣登記結婚。然而同性婚姻目前在中國仍是不合法的,因此兩岸同婚在取得民政局的結婚證和公證處的《結婚公證書》時將會遭受阻礙。

即使早在2019年2月21日,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就曾於記者會說道:「不可能全世界的同志都可以與台灣同志配偶結婚,兩岸、台港澳卻差別對待。」並表示中委會將會站在尊重人權角度,一視同仁研議配套措施。也的確在該年5月24日,陸委會就以爭取兩岸同婚為考量,與海基會商討取消了驗證中國民眾單身證明時,都會加註的「不可作為結婚登記」,自此,只要結婚登記的權責單位認可,驗證過的單身證明也能適用於兩岸同婚。

但是兩岸同婚的行政配套措施至今仍未聞有相關進展,只有在今年《涉民法》修法草案通過當天,邱垂正再次發表聲明表示會與相關單位持續交換意見。但在中國地區對同性婚姻看法仍趨保守的情況下,在討論上一定有其困難度,相關配套只盼雙方長期持續討論能有可見的進展。

目前中方態度

2020年10月底到11月,中國人大曾通過網絡公開向社會徵求有關婚姻家庭編草案的意見,並收到了近20萬人在網上提出的近24萬條意見和5600多封來信,而這些來信有部分訴求同性婚姻,也引發官員於社群媒體表態,並掀起來自四面八方的輿論關注。原本兩岸人民都盼此次大規模的討論可以將同婚法推向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的修法議程,但事後全國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的主任黃薇卻表示,網路上的同婚聲浪皆是有組織的,許多寄來的信也都是複製貼上。欲指出徵詢的意見不具參考性。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也早在首次發言記者會上,就已做出「將維持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回應。

以目前的情勢看來,雖然有部分中國民眾已有爭取同性婚姻的意識與輿論行動,整體社會對於此議題仍趨保守,且目前中國官方並無修法打算。

疫情下兩岸同性伴侶所面臨的困境

2019年8月1日,中國禁止民眾來台自由行,若要來台僅能以跟團旅遊的形式,又依《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規定,中國地區人民來台不得逾十五日,每年總停留期間不得逾一百二十日,且若在旅行途中有脫團或行方不明之情事,將被註銷入出境許可證。

舉我的例子來說,雖然目前我的另一半是以求學為由駐留台灣,沒有僅能停留十五天的問題,但將來待她畢業返中,疫情若持續延燒,名義上非親非故的我們無法結婚,疫情期間禁止旅遊為目的入境,她也無法以探親為由來台。就算真的開放旅遊,她也只能來台隔離十四天,出來我們一起去海邊吃個浪漫的晚餐,她就得到機場返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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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當然疫情期間的困境不只這些,也不只發生在同性伴侶,兩岸的政治矛盾不斷左右著中、台夫妻的情感。先前就發生過一對兩岸夫妻,身為台商的先生發現罹患了癌症只剩下約半年壽命,但在中國的妻子因為疫情一直無法通過申請團聚簽證到台灣。另一對夫妻則是去年一直被台灣政府以防疫為由禁止申請團聚簽證,新婚不久還有小孩的兩人一直無法見到彼此,引發了感情危機。

還記得2020年1月15號,當時疫情尚未擴散,女朋友一如既往地回中國過年,卻在1月25日疫情爆發。當時誰也沒想到2月8日台灣會禁止全中國中生回台,且一直到8月,長達半年,這樣的禁令才終於解除。雖說疫情底下這樣的小情小愛根本微不足道,全國人民的健康才該是當局最先考慮的第一原則,但這段期間不知道有多少像我們一樣的伴侶,在家不斷絕望地更新官方訊息,等待著能再次相見的日子。

當時持有居留證的僑生可以隨時返台,但中國並無資格申請居留證,只能靜候開放的消息。看著台灣政府逐一開放部分舊生、部分新生、應屆畢業生、除中國以外的舊生返台,卻一直到8月24日,才終於開放中生入境。當時還正一面吃著早餐,接到消息早餐也吃不下了,眼淚不停落下,等待這一刻等了整整半年,不只是感動或澎湃可以形容的。

尤其在等待的期間,8月5日,各學校接到消息,說教育部開放包括中生的所有境外舊生來台,但傍晚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卻在採訪到一半時突然被請出,返回則改口表示「因為跟兩岸相關的一些考量」,此次開放不包括中生。空歡喜一場,聽到消息的那一刻,那樣的絕望就好像在等中國哪天也通過同婚,聽說有修法的風聲就滿心期待,接到官方聲明後又盪到谷底,但要等到中國真的讓同婚合法究竟要多久呢?只知道肯定不是用半年去計算的。

如果兩岸同性伴侶一直無法通婚,我們在中國的另一半就沒有辦法申請「團聚證」,在沒有辦法申請團聚證的情況下,中國人民來台旅遊需跟團不能脫隊,且只能待十五天,可以說是在台灣根本無法見面,只能由台灣人飛去中國相會,但是對於仍是學生的我們來說,又要如何長期負擔這筆費用?更不用說只有結婚後再台灣待滿四年才能申請的「依親居留」或滿六年才能申請的「長期居留」。這些對我們都是遙不可及的希冀。

結語

同婚5月17日正好滿兩週年,跨國同性婚姻基本上已全面開放,卻如同唯獨中生不能入境的疫情規定,如今也同樣是一台一中的同性伴侶不擁有結婚的權利,究竟是政治操作、又或者是兩岸價值衝突讓行政配套的協調心有餘而力不足?我們不得而知。只希望於台灣生活的人們都擁有平等的權利,不需要有任何人面對不公。

以前不明白政治如何影響生活,直到看見非常熱愛台灣並於此居住七年的女朋友不能申請居留證、沒有健保卡、學費是台灣人的兩倍、不能申請任何實習或工作,連租iRent的權利都沒有,才深刻體會到台灣對中國學生的不友善,究竟這些人哪裡錯了呢?她沒有任何中國口音,知道台灣哪裡好玩,學校附近的夜市哪裡好吃,她會說台語,我想不到她對台灣有任何負面影響,反觀她卻得遭受許多同學的偏見與質疑。

她常說她回了中國聽不慣長輩的言談,自己不能被理解,在台灣卻也不被任何人認同,這樣矛盾的她究竟屬於哪裡她也不清楚,只知道她婚也結不得,台灣不讓她待,也只能回去,最後的我們會怎麼樣呢?每次想到眼眶總會泛紅,憑什麼呢?我一遍遍沒有對象的質問。

新聞來源:關鍵評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