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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安:電影美化性騷擾是可以的嗎?答案是可以,和言論自由不衝突

2021-04-18

朱家安:電影美化性騷擾是可以的嗎?答案是可以,和言論自由不衝突

答案是可以,但應該要有人指出相關社會觀念的問題,而且只要我們足夠謹慎,這些都可以和製作電影的言論自由不衝突。

電影《消失的情人節》在金馬獎得到五個獎項,然而一些人批評電影內容涉及美化性騷擾,把實際上是性騷擾、侵犯身體自主並涉及犯罪的事情,呈現得像是浪漫並令人同情的事情。這種批評不意外被說是「過於政治正確」,並被一些人指控是在試圖約束創作自由和言論自由。

我自己並沒有看過《消失的情人節》,無法基於真正的電影內容來討論,我也不打算在文章裡對這部電影做任何評論。以下我討論如上所述的某個假想電影案例:「在電影裡的特定橋段,把實際上是性騷擾、侵犯身體自主並涉及犯罪的事情,呈現得像是浪漫並令人同情的事情」。就算你同意我的全部分析,依然可以自己對各種電影的理解,來判斷這些分析的適用範圍。

怎樣算是侵犯言論自由?

我們對言論自由受影響這件事敏感,這是很合理的,因為言論自由是多元民主社會的基石,若特定族群或秉持特定價值觀的人無法發聲,他們就無法跟社會溝通來改善自身處境。而在歷史上和現代,這些情況比比皆是。

然而比起政府和機構對言論自由的影響,社會輿論對言論自由的影響更加微妙。我確實可以想像持有某價值觀的作品總是受到輿論抨擊和炎上,以致於基於公關的考量(而不是基於內容品質、創意、洞見、美感的考量),少有創作者有勇氣將這種價值觀融入作品裡,甚至會有意識地修改內容,避免人誤以為作品跟此價值觀有關。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沒有任何一條法律禁止人發表含有此價值觀的作品,實際結果也相差無幾。一般來說,這種結果別說你不想要,我也不想要。

(如果你在意措辭,可能會認為用「言論自由」來討論這種現象並不恰當,畢竟這現象並不是出於公權力對言論的箝制。我不確定哪些詞比較恰當,或許可考慮「言論權力的平等」、或「充足言論權力」之類的概念)

當藝術作品因為價值內容而受到批評,上述說法是常見的回應:若作品會因為特定價值內容受到猛烈批評,創作者可能會在這方向噤聲。以結果來說,這相當於言論自由受限,即便創作者依然有法律和道德的權利去創作這類作品,但幾乎沒人願意做。

然而這種論點並非一槌定音,因為它也可以反過來應用在「對於批評的批評」上。假設:我批評某作品有道德問題,因此我被社會批評為試圖箝制別人的言論自由,若這些批評參與者眾、持續時間久,使得我不再願意發表類似的看法,那我的處境其實跟上述創作者類似。(值得注意的是,台灣現在確實有這類現象,例如有人會揪眾到「女權法西斯」的文章或動態底下大量留言和騷擾)

要如何表達批評意見而不造成對方噤聲,因而影響言論生態?考慮到網路時代光是每個人各自表達自己看法,就可以突現出炎上現象,我認為這是很急迫的問題,不過我並沒解決方案。但從上述討論,我們可以發展一些思考工具來協助自己判斷在意的議題,例如:

  1. 目前對特定藝術作品的批評現象,已經不恰當地威脅到未來作者的發表意願了嗎?
  2. 若給定「創作者應該要有最大的心理自由去進行創作」,我們該如何基於議題觀點去討論藝術作品?

以下我想試圖回答(2)。

性騷擾為什麼需要「特別照顧」?

當美化性騷擾的電影招致批評,有些人會主張這些批評相當偽善,因為現代電影產業不只美化性騷擾,也美化暴力、私刑、資本主義、奴隸制度、殖民等等數都數不清的東西,如果你對於將暴力浪漫化的《人魔》沒意見,為什麼會對把性騷擾浪漫化的電影有意見?

對我來說,其實很多電影我們都可以有意見,問題在於:在什麼情況下,這些意見會變得急迫而不可或缺?

我的答案是:在給定當前社會觀念和認知,我們認為彼此對電影內容的判斷,在重要的議題上可能沒共識的時候。

舉比較簡單的例子,很少有人會主張說,《人魔》對殺人的美化會對社會造成威脅,因為現代很少有人會認為殺人是可以做的事。就算有人公開主張他覺得安東尼.霍普金斯或邁茲.米克森飾演的殺人魔很帥氣,你也不太會因此認為自己最好別吃他煮的東西。(然而,若某一年忽然出現一些為了好玩而殺人的案件,我們的看法也會改變)

人類需要很多共識才能組成合作自如的社會。我們花了兩千年,讓「殺人很不ok」這件事成為你我的核心價值,而且我們也知道彼此有此核心價值,這樣的共識讓我們可以安心觀看《人魔》並討論其中的藝術感和優雅,而不需要花時間提醒彼此:「對了,只是確認一下,你知道殺人來吃是不ok的對吧?」

然而觀念和認知是動態的,有些議題似乎已經成為共識但不夠堅韌,或者觸及歷史不遠處的人類傷痛,這是為什麼直到現在我們依然無法如同欣賞《人魔》一般去欣賞美化納粹大屠殺、醜化台灣原住民、「正常化」中共種族清洗的作品。

此外,有些議題尚未成為共識。我相信這是為什麼美化性騷擾的作品會引起批評。現代社會大致認為性騷擾不ok,但此概念的歷史並不悠久,對於性騷擾的判準、理解和應對,至今仍有有許多爭議(更甚者,對於性侵也是):

  • 性騷擾容易被認為只是「在追求」或「表達善意」,而表達不高興或拒絕的受害人則是「不解風情」、「為什麼不給人家一個機會」。
  • 譴責受害人。
  • 同情加害人。

美化性騷擾的電影招致批評,在我看來原因之一就是性騷擾在當前社會的處境跟殺人不同,讓我們需要在欣賞電影之餘,多確認一下:「對了,你知道在別人無意識的情況下擺弄他的身體是不ok的對吧?」

他們不是在對電影批評,而是在對社會溝通

你可以想像一個社會,在這個社會裡人們在性騷擾的觀念和認知上有明確的共識,不會把它們搞錯成「過度追求」和「表達善意」。在那個社會,人們有足夠安全感,就算觀看美化性騷擾的電影,也不會覺得需要擔心這些情節在何謂性騷擾、性騷擾為何不ok這方面帶來什麼錯誤的認知,就像我們的社會相對比較不擔心《人魔》在殺人為何不ok這方面帶來什麼錯誤的認知。

因此,上面這種提醒嚴格來說並不是針對電影作品本身,而是針對彼此應該怎樣從作品去理解我們的社會。電影裡出現壞人和壞事,這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們擔心的並不是電影裡有壞人和壞事,而是害怕在某些社會共識尚未建立之處,身邊的人對於電影裡的哪些事情是壞事、為何壞,跟自己有截然不同的理解。

上述看法正好可以回答前面的問題:若給定「創作者應該要有最大的心理自由去進行創作」,我們該如何基於議題觀點去批評藝術作品?我的回答是:我們可以隨時注意,自己可以不是(或許很多時候也不需要是)在評論藝術作品的內容或藝術家的意圖,而是評論當代人對藝術作品所涉議題的特定理解。

新聞來源:關鍵評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