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

同性伴侶玩「綑綁式性愛」死亡 男同志伴屍6天判2年6月

2024-03-14

同性伴侶玩「綑綁式性愛」死亡 男同志伴屍6天判2年6月

台中高分院二審維持一審原判決,過失致人於死部分判刑2年,轉讓毒品與吸毒則各判刑3月。(資料照)

2023/08/03 14:3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張姓男子與同性男友於去年9月間,兩人先是吸食毒品,張男再用繩索綑綁男友,玩「綑綁式性愛」,不料,男友卻窒息死亡,他陪伴屍體6天,警察登門查訪,他還是拒絕開門,一審審理時,他宣稱當時曾對死者進行「心肺復甦術」,一審認為他觸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徒刑2年,轉讓毒品與吸毒則各判刑3月,上訴二審後,台中高分院駁回,維持2年6月徒刑(其中3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與男性友人是「親密友人」(同性伴侶),去年9月15日兩人於張男住處,先是吸食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當天晚間8時許,兩人又於浴室內進行「綑綁式性愛遊戲」,由張男持麻繩綁縛朋友胸口及腰部,又以膠帶纏繞雙手,以黃色膠帶貼住朋友雙眼與嘴巴,於「綑綁式性愛」中,男朋友因缺氧等因素昏迷死亡。

張男發現朋友死亡之後,並未報警或撥打119請求協助,而是讓屍體倒臥2樓浴室,且於死者的陳姓友人、妹妹遍尋不著時,他也是避而不談、支吾其詞或轉移話題,甚至暫時失去聯繫,警方於案發之後第6天,9月21日下午3時許,依死者手機定位訪查張男住處,張男先是拒絕員警入內查訪,僵持1個多小時,才自行到警局,對員警表示朋友已經死亡,他陪伴屍體約6天。

張男宣稱,死者表示頭暈不舒服的數分鐘後,就失去意識昏倒,倒地時已經沒有呼吸,但還有些微的脈搏,「我便趕快幫他進行心肺復甦術」,但做了60秒鐘,「我要再度對被害人的口部吹氣時,發現吹不進去,我當時就嚇到」。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一般而言,皮繩愉虐(BDSM)是施虐者與受虐者間相互約定,以綑綁拘束、鞭打滴蠟等可能造成受虐者身體受有一定程度傷害的舉措,如果發現受虐者神情有異,當有即刻送醫治療等義務,但張男卻先是吸毒,也沒有時刻注意死者狀況,也沒有在死者不適時趕緊將死者送醫。

一審認為,張男觸犯的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徒刑2年,至於吸毒部分,他提供毒品給朋友(死者)吸食,依「轉讓禁藥罪」判刑3月(未宣告易科罰金),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則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此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願駁回,維持原判決,可再上訴。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